编辑: 飞翔的荷兰人 2019-07-29
YXDR-2018-01010 永政办发〔2018〕9号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永兴县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永兴县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永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永兴县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确保完成 十三五 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的 双控 以及减排工作目标任务,根据《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郴政办发〔201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 创新引领、开放崛起 、 产业主导、全面发展 总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确保完成 十三五 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建设 五个永兴 、打造郴州新增长极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0万吨标准煤以内.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控制在8783吨、1016 吨、3220吨、478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减少10%、10%、6%、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

二、优化产业和环保结构

(三)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 产业主导、全面发展 总战略,加快技术改造和发展模式创新,推动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水平,促进有色、建材、食品等传统优势产业向价值链高端升级.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努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严禁以任何名义、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电力、建材、有色、煤炭、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依法依规改造升级或有序退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环保局,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

(四)加快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培育发展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开展节能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打造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节能环保企业.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和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县生产总值比重分别提高到27%和48%.(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环保局,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等)

(五)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强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对超出规划部分可再生能源消费量,不纳入能耗总量和强度目标考核.在居民采暖、工业与农产品加工业等领域推进天然气、电能替代,减少散烧煤和燃油消费.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60%以下,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6%,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4%左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参加单位:经科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办等)

三、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六)加强工业节能.落实开展工业能效赶超行动,加强高能耗行业能耗管控,在重点耗能行业全面推行能效对标,推广工业智能化用能监测和诊断技术.到2020年,工业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10%,电力、有色、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或接近全国先进水平.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提升工业生产效率和能耗效率.开展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行动,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工业园区的应用,鼓励将再生能源占比指标纳入工业园区考核体系.(牵头单位:县经科局、县统计局,参加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

(七)强化建筑节能.落实开展建筑节能先进标准领跑行动,开展超低能耗及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创建,推广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达到50%.加快推进装配式混凝土(PC)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的应用,到2020年,全县中心城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大力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利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空气热能、工业余热等解决建筑用能需求.(牵头单位:县住规建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办等)

(八)促进交通运输节能.加快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不同运输方式的比较优势和组合效率,推广甩挂运输,提高多式联运比重;

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制定市场化、高效率的城市公共交通计费策略,积极参与 公交都市 创建活动,促进交通用能清洁化,大力推广新环保汽车、新环保船舶等,并支持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到2020年新增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推动交通运输智能化,建立公众出行和物流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引导培育 共享型 交通运输模式.(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公共机构节能办等)

(九)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推动零售、批发、餐饮、住宿、物流、再生资源回收等企业环保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开展绿色商场示范,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广实施绿色饭店行业标准和两型饭店地方标准,鼓励饭店业开展节能减排行动.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环保,鼓励建设绿色物流园区.(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住规建局、县财政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旅游局等)

(十)推进农业农村节能.加快淘汰老旧农业机械,推广农用节能机械、设备和渔船,发展节能农业大棚.推进节能及绿色农房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稳步推进农房节能及绿色化改造,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换代,因地制宜采用生物质能、太阳能、空气热能、浅层地热能等解决农房采暖、炊事、生活热水等用能需求,提升农村能源利用的清洁化水平.鼓励使用生物质可再生能源,推广液化石油气等商品能源.到2020年,全县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鼓励农村居民使用高效节能电器.(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规建局、县财政局、县农机局等) (十一)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公共机构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到2020年,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人均用水量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推动公共机构建立能耗基准和公开能源资源消费信息.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实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节水型单位创建,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节水型单位创建,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老旧车,率先采购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县直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配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公共机构率先淘汰落后燃煤设施,率先使用清洁能源提供供电、供热/制冷服务.(牵头单位:县公共机构节能办,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住规建局、县交通运输局等) (十二)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开展重点用能单位 百千万 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原则,对 千家 、 万家 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目标责任评价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要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对用能实行年度预算管理.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并开展效果评价,健全能源消费台账.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进一步完善能源计量体系.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开展达标对标和节能自愿活动,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政府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严格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参加单位:县住规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公共机构节能办等) (十三)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组织开展燃煤锅炉节能减排攻坚战,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 十三五 期间燃煤工业锅炉实际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到2020年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普及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强化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环保专项培训.配合省、市里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推动覆盖安全、节能、环保信息的数据平台建设.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展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工程试点创建.推广高效换热器,提升热交换系统能效水平.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全面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环保局、县住规建局、县公共机构节能办等)

四、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十四)控制区域、流域、行业排放.结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逐年减少,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排放,对重点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行动.对县建城区有色、建材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提请县政府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县住规建局等) (十五)强化工业污染源排放达标管理.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大力推进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经科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 (十六)促进生活面源污染治理.削减城镇化过程带来的新增污染物,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行填平补齐、升级改造和管网完善,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加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管理和督导,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水平,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广垃圾分类和就近资源化利用.加快治理公共机构食堂、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污染,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县住规建局、县环保局、县城管执法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等) (十七)重视农业业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粪便污水和病死畜禽等有机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业技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科学施用化肥农业药,实施化肥农业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农业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从源头实现污染物减量化.针对已经因农业田污染致使水体富营养化的村级水域,采取源头控制、中端拦截、末端治理的方式进行防控和修复.(牵头单位:县农业局,参加单位: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畜牧兽医水产局、县水利局等) (十八)强化移动源环保管理.加快推动全县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步伐,严格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淘汰到期的老旧汽车和船舶,淘汰高排放、服务年限超过15年的工程机械和农业业机械.推动车用成品油升级,2017年1月1日起已在全县范围内供应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及国Ⅳ标准的普通柴油,2018年1月1日起供应国Ⅴ标准普通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加快机动车监管平台建设,在2017年底前实现国家、省、市、监测站四级联网;

推进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规范化建设和运营,到2018年实现机动车环检与安检同步.加强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和油品质量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参加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等)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九)全面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支持园区自主实施循环化改造,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综合性开发区、重化工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不同性质的园区,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参加单位:县经科局、县环保局等) (二十)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园林废弃物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规划城市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城市低值废弃物协同处理基地,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与餐厨废弃物、粪便、园林废弃物等协同处理.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县住规建局,参加单位:县环保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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