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1-31 |
对周边居民造成严重影响的;
拒不整改的 禽类每只处以100元罚款,畜类每只处以400元罚款
11 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必要覆盖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超过规定时限1天以内且及时自行改正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一般 超过规定期限3天以内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严重 超过规定期限3-5天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 特别 严重 超过规定期限5天以上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12 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一项: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轻微不整洁,及时自行改正,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一般 破路施工不设安全标志的,脏乱差20平方米以下或有3处以下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严重 破路施工不围遮的,脏乱差20平方米以上或有3处以上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 特别 严重 被处罚后再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或阻碍执法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13 将医疗单位、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产生的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倾倒的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二项: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混入废弃物一袋或者10公斤以下且及时自行改正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一般 混入废弃物50公斤或1立方米以下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较重 混入废弃物50-100公斤或1-3立方米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 严重 混入废弃物100-200公斤或3-5立方米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 特别 严重 混入废弃物200公斤或5立方米以上或态度恶劣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14 将建筑废弃物倒在公共场所、街道或者穿越城市市区的公路两侧的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三项: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10立方米以下且及时自行改正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一般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50立方米以下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较重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50-100立方米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 严重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100-200立方米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 特别 严重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200立方米以上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15 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项: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轻微 边长4米以上,且及时自行改正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罚款 一般 边长4米以上,或者累计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严重 边长6米以上,或者单个面积1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户外灯光广告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4000元罚款 特别 严重 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处罚后再次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或阻碍执法的 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