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4-02-07 |
3、本工程所需的荧光灯属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列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二十四期) 强制采购范围内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荧光灯、水嘴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第二十四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产品,投标为无效投标.
21 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
工程全部完工,发包方验收合格,工程结算经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定、且发包方完成支付款程序后,支付至结算审定值的97%,余款即结算审定值的3%转为质量保修金;
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且发包方完成支付款程序后,支付结算审定值的3%(无息).
22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
23 规费、税金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其他应列而未列入的规费.
2、投标人投标报价中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根据有权部门的规定和企业缴纳支出情况,自行确定.
3、税金: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的工程造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
24 安全施工费 投标人应按照2017年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工程费用标准》规定的原则和标准,全额计算并提取安全施工费,在竞标时不得删减.
25 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安全目标:合格 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26 工程价款 调整条件 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大连市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
1、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下同),并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工程结算价款按实调整;
2、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招标文件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2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3、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号文要求到相关部门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7 工程价款 调整方式 发生了经发包人认可,且经大连市财政部门核准的工程变更,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2、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的按辽宁省建设工程现行计价定额和计价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