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4-02-09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科学、公正、客观地开展中国不锈钢行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经理人评审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中国不锈钢行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经理人是指在中国不锈钢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并取得显著的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家,以及为企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职业经理人,并由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不锈钢分会授予的中国不锈钢行业内的最高荣誉. 第三条 中国不锈钢行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经理人评审遵循为企业服务的宗旨,坚持 高标准、少而精 和 优中选优 的原则,根据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不锈钢分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经理人评分标准对企业和个人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审. 第四条 中国不锈钢行业先进企业、优秀企业家、优秀经理人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评选出十家 中国不锈钢行业先进企业 、十名 中国不锈钢行业优秀企业家 、 二十名 中国不锈钢行业优秀经理人 .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五条 评选范围: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属于不锈钢行业、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中国不锈钢行业先进企业.
2、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属于不锈钢行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的领导均可申报中国不锈钢行业优秀企业家.
3、凡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属于不锈钢行业、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经理人均可申报中国不锈钢行业优秀经理人.
4、申报企业与个人所在单位必须是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不锈钢分会会员.
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申报中国不锈钢行业先进企业,应基本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2、主要生产产品采用国家标准或国内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产品适应市场需求,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本行业前列;
4、技术性能先进、附加值高、出口创汇率高、经济效益好、具有良好的发展潜能,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居同行业前列;
5、主要产品有注册商标,并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消费者所熟知;
6、能及时为消费 ( 用户 ) 者提供售前、售后服务,顾客满意率达
90 %以上;
7、企业依据 ISO9000 系列标准生产,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
8、企业达到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 如环保、卫生 ) ,近 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9、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
10、产品质量合格,出口产出品无退货、索赔等质量事故;
11、企业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计量保证体系;
12、必须是中国金属材料流通协会不锈钢分会会员及以上单位并能按时足额交纳会费,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七条 申报中国不锈钢行业优秀企业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