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4-02-11 |
我单位决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 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说明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财政局的要求,现将我局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如下. 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庆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成立于2009年底,正县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划入和增加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等5项管理职能,重新核定职能科室18个,整体划转2个单位.目前,集中管辖市委市政府办公区、人大政协办公区、原市政府机关集中办公区、司法局统办楼、卫计委办公区、建设大厦办公区、政府礼堂、国防教育训练基地、人防司法大厦及公安大厦、市政府机关公寓等10大区域及全市公务用车、行政执法用车平台管理等,总建筑面积27.39万平方米,直接服务105个办公单位2700多名干部职工. 人员情况 2017年人员编制由原来82名核增为86名(核增公车科事业编制3名、军转干部1名),离休职工1人,退休职工25人,遗属供养3人. 主要职能 ⑴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有关政策规定;
拟定市级机关事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市级机关事务的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和维修管理、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后勤服务保障等机关事务;
指导县(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⑵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市级机关运行所需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⑶建立健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组织开展有机关运行成本统计、分析、评价等工作. ⑷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办法,并接受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的指导和监督;
配合财政(国资)部门分类制定机关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依据标准编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
承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监管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收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⑸组织实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用地集中统一管理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标准并贯彻实施,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和办公用房. ⑹按职责分工推进市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市级公务用车配备原则、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编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车辆配备、更新、报废计划并组织实施;
按规定对保留的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 ⑺推进市级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备,合理配置和节约使用后勤服务资源. ⑻负责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拟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度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