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4-02-12

二、项目符合性分析

(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土地利用符合性分析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久和食品(德州)有限公司院内),根据久和食品(德州)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证和禹城市高新区规划可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禹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相关文件见附件及附图.

(三)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要求,建设单位需要满足 三线一单 的要求.

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见下表. 项目周边生态保护红线区 序号 生态保护红线区

1 德州市禹城市徒骇河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14-B1-14,Ⅰ类红线区位于如意湖水库和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一级红线区,区域面积4.22km2.边界范围东至徒骇河河畔东屯村,西至徒骇河河畔唐家屯村,北至如意湖水库,南至禹城市镇镇府周边,包含如意湖水库和禹城市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的二级红线区,区域面积35.53km2.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类型为湿地、水库、裸地.

2 德州市鳌龙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14-B1-15, 位于德州市禹城市,Ⅰ类红线区北至东军张村,南至前屯村.区域面积0.39km2.边界范围东至二十里堡窑厂东京沪高速,西至东军张村,区域面积2.12km2.生态功能是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类型为湿地.

3 德州市禹城南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14-B2-01,位于德州市禹城市,边界范围东至司庄村,西至小郑村南,南至小邵村,北至河南张村,区域面积8.60km2.生态功能是土壤保持,类型为裸地.

4 德州市临邑县北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区,代码为SD-14-B3-04,位于德州市禹城市,边界范围东至西八里庙,西至西祝村南,南至北赵家村,北至芦坊村,区域面积11.98km2.生态功能是防风固沙,类型为裸地. 该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保护区为德州市鳌龙湿地公园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距离约为3.5km.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通过对各环境要素的监测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的大气、地下水、噪声环境质量较好,地表水已经受到污染.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禹城市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该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该项目位于山东省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德信大街(久和食品(德州)有限公司院内),生产和生活用水由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供水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

4、负面清单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的相关分析见下表. 项目与德政字[2017]34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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