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4-02-15 |
二、投标人须知
(一)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 1.1 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及答疑、修改和澄清文件组成. 1.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3 招标人应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开发布招标信息,发布信息至截标时间不少于7日.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可在招标信息发布之日起5日内不署名直接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对于投标人提出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应认真答复,在截标前1日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和招标人所在单位公布,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截标前2日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布. 3.2 所有招标答疑内容应于截标前1日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布.开标截标时间需变更的,应在截标前2日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公布.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对工程量清单若有修改的应在网上重新发布. 3.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含答疑、项目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
4 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 4.1 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和发包价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现场条件,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以及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由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4.2 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应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负责.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有差错、漏项的,应当在规定之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经核实后,若误差不超过1000元,可不调整工程量;
若误差超过1000元,应进行修正,并在截标前3日公布.
5 工程预算价、发包价编制 5.1 工程预算价应依据工程量清单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编制办法及材料市场价格或参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由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工程预算造价的编制单位及其工程造价执(从)业人员应当对其提交的编制文件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5.2 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本工程下浮率为
17 %. 5.3 审核后工程预算价、发包价与招标公告在城厢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同时发布.
6 工程预算价编制说明 6.1 工程预算价编制依据: 6.1.
1、建设单位提供的由中北(福建)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山门村宅前宅后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图设计2018年11月版本. 6.1.
2、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
6.1.
3、《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T B06-2007)及相关调整文件;
6.1.
4、《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
6.1.
5、《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
6.1.
6、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年第83号《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 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