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4-02-23 |
4、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依附于房屋的装修不计残值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在腾退清空房屋的合理期限过后,所遗留在租赁物内外的可拆卸装修及物品均视为乙方已遗弃,甲方可以自由处置. 第八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付乙方使用.
2、房屋交付为现状交付,竞租报价时乙方已实地查看房屋状况,对于屋顶雨天渗水情况知悉.
3、合同签订日为房屋交付日.
4、租赁期满时,乙方应及时将承租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5、乙方交还甲方房屋时应保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处于交付使用时的完好状态,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留存的物品,视为乙方弃物,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变更本合同条款,甲方应事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为有效).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不能提供房屋;
(二)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的.
(三)甲方有上述行为,但自合同约定提供房屋之日起逾两个月乙方不解除合同的,则甲方对此免责,乙方不得就此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一)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的;
(二)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存放危险物品,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三)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四)延迟支付租金两个月以上的;
(五)逾期两个月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因市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另作他用或需要拆除(改造)该房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但应提前通知乙方,并对乙方因搬迁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租赁期满,本合同约定的经济事项履行结束后自然终止.但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对外出租的,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无息退回乙方押金,互不赔偿.
2、乙方违约责任:
(一)租赁期间,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第
(一)项至第
(五)项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二)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月租金总额3‰的滞纳金;
(三)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则需按日支付上述费用总额3‰的滞纳金;
(四)乙方逾期交纳租金超过??壹??个月的,甲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等强制措施,直至乙方缴清租金为止.
(五)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本合同三个月租金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超出违约金部分,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