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onven | 2014-02-24 |
5、核发.对查验后符合认定条件的,出具建筑节能认定证书;
查验后不符合条件的,限期内做出整改,并告知申请人;
整改完毕符合认定条件,出具建筑节能认定证书.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莒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五楼节能科;
2、电话咨询:0633--6203385. 验线确认书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验线确认书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规划条例》第五十三条, 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分别进行验线,并经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验线确认书后,方可开工或者继续施工.
三、受理地点及办理地点 莒县村镇建设办公室[振兴西路358号(县五中西100米路南)]
四、办理条件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取得合法手续的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在开工前和建筑基础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委托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分别进行验线.
五、申请材料
1、放线通知书;
1份.
2、建设工程四至点坐标和±0.00测量报告单(工程基础已完成);
1份.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莒县村镇建设办公室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五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莒县村镇建设办公室[振兴西路358号(县五中西100米路南)]
(二)电话咨询:0633-6265892 接管入网证明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接管入网证明
二、办理依据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国务院令第641号)
三、受理地点及办理地点 莒县城市排水管理站办公室(青年中路136-9号)
四、办理条件 在莒县城区内能够接入污水管网系统,所排污水能到达对应污水厂进水要求及环保部门相关标准,同时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资料齐全,当日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按承诺时限办结.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
五、申请材料
1、接管入网申请1份,
2、排水户场地图纸1份.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莒县城市排水管理站办公室当日确定是否受理;
(三)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接管入网证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告知所需补正材料.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当日确定是否受理;
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出具接管入网证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告知所需补正材料.
九、咨询方式
(一)莒县城市排水管理站办公室(莒县青年中路136-9号);
(二)电话咨询:0633-6220132. 新建建筑节能认定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新建建筑节能认定.
二、办理依据
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第17条: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对民用建筑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查验;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2、《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9号)第23条:建筑节能各分项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建筑节能专项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