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4-02-26 |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5、投标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其他详见
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 说明 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3 11.1 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4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接收人: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北京时间)
5 12 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陆仟柒佰整($16700元);
投标供应商应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保证金于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中所指定的帐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 19.1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1
7 / 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100万元以下按中标总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1.1 %收取;
500万元~1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8%收取;
1000万元~5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5%收取;
5000万元~10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25%收取;
10000万元~100000万元,按中标总金额的0.05%收取;
1000000万元以上,按中标总金额的0.01%收取;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服务费由中标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支票、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
8 / 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捌拾叁万柒仟陆佰捌拾捌元整($83.7688万元);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9 13.1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需单独装订,分册密封投标),电子文件一份,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含产品彩页),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的,详见附件3)加盖骑缝章或逐页盖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按规定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注:若未按要求装订或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出现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电子文件,投标供应商必须将加盖红色公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内容扫描成电子文件(磁盘或光盘,无病毒),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起提交,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设密码.未按以上格式完成并提交,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