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2-27 |
一、项目名称 撤销变更登记
二、权力类型 行政审批
三、实施主体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理依据 《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五、提交材料规范 1.
公司撤销变更登记申请.申请应当载明公司名称、申请撤销的变更登记事项及登记时间、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文号、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文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的事项、权限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加盖公章. 2.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申请撤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可自拟.
六、办理流程 受理――核准――撤销登记通知书
七、承诺时限 三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联系方式 联系
电话:0551-63886147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经开区翡翠路398号)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分厅
网址:http://hf.ahzwfw.gov.cn/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http://gsj.hefei.gov.cn/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http://www.hetda.gov.cn
十、监督投诉电话 0551―63821095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市场局窗口 服务告知单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项目名称 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二、权力类型 行政审批
三、实施主体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办理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五、提交材料规范 1. 《分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单位登记(备案)申请书》. 2. 主管部门(出资人)主体资格证明.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主管部门(出资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的,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地址的使用证明(注:申请人可采用承诺方式,无须现场提供)
4、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和签署确认任职信息即可).
5、主管部门(出资人)或企业法人资金数额证明.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仅限非法人分支机构提供) 注: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设立的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联营企业、其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企业法人申请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申请开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适用本规范.
2、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3、经营范围涉及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许可证件复印件.
六、办理流程 受理――核准――发照
七、承诺时限 一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