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4-02-27 |
组织工人升等级报名及资格审查等有关工作;
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清理和规范,对考核评定目录实施动态管理.
5 贯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政策,落实执行企业职工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纳入县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离退(职)休费的审核审批工作.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的执行监督管理与宣传解释工作.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关系转移、工资审批和工龄、年龄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的审批.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的审批、企业离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的审批;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增加离退休(职)费、企业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的审批工作以及死亡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的审批工作.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制度的落实、病假政策的执行;
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统计工作.
6 负责拟订统筹城乡就业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
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组织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审批及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各项工作,负责就业资金使用和管理. 拟订促进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和人力资源发展的基本政策和规划,并指导政策法规的落实;
组织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的资格审批、业务指导及日常检查监管;
负责对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就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 牵头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负责大学生见习基地审批、见习身份的认定及见习补贴审核发放工作;
负责全县符合条件对象的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认定;
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的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的制定及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7 负责全县就业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就业服务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县就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及就业专项资金预决算.开展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工作,发布劳动力资源和用人需求信息.组织实施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创业等各类培训及后续管理服务;
负责对乡镇(街道办)、社区等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中心业务指导;
承担全县城乡就业工作的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就业服务方针、政策、法规.参与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促进就业政策,制定全县就业服务年度工作计划;
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政策和专项活动. 由县就业服务局、职介中心、培训中心具体实施 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参与拟订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