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4-03-10 |
15、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 14.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4.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4.3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
16、踏勘现场 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17、投标答疑 17.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踏勘现场有疑问或者询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请于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前,将询问函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
邮箱:[email protected](澄清要求文件为word格式,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电子邮件主题:对 项目编号 项目的疑问,但不允许出现供应商名称). 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疑问或者询问进行综合答复,解答或者答疑内容应在采购文件规定范围内,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进行改动,并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平度市政府采购网和平度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答疑文件,文件一经发布,采购人即认为本项目所有潜在供应商已经收到该答疑文件.供应商应随时自行查看答疑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17.2供应商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或者询问,视为认同采购文件以及答疑文件内的所有要求,供应商不按照采购文件、解答或者答疑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
18、偏离 采购人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某些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否则其投标无效.
19、履约担保 19.1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有关规定或者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除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成交合同金额的10%. 19.2成交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0、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确定成交结果后3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交纳. 服务费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平度支行 银行账号:802590200491336
21、其他条款 21.1不论采购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包括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均不退还;
废标或者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予以退还. 21.2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第三章 采购文件
22、采购文件的构成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以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采购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22.1采购公告;
22.2供应商须知;
22.3采购文件内容及要求;
22.4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22.5采购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2.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22.7评标、询价、成交以及废标;
22.8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
22.9纪律和监督;
22.10质疑与投诉;
22.11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22.12项目需求以及技术要求;
22.13采购文件格式.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所作的答疑、澄清或者修改,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平度市政府采购网和平度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3、采购文件的澄清 23.1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本项目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前,将澄清要求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