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4-03-11 |
七、交货:
1、交货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送至指定地点并协助甲方完成上牌照、办理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等事宜.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八、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甲方违约责任 2.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3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乙方违约责任 3.1 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24小时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赔偿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3.2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招标代理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贷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3.3 其他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不可抗力: 4.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索赔 1.索赔 1.1 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测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2 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中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1 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2.2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 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甲方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应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
十、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1.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