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4-03-26

四、教育科学研究能力(共10分) 1.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需选交2篇能代表本人科研水平的论文(课题或专著)为代表作,按要求在评审材料中标注清晰. 2.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对象限交5篇论文(含2篇代表作),按相应级别计分(国家级指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总分不超过10分. 3.计分办法与《2018年安吉县中小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办法》中的"其他论文"计分办法同.

五、业绩评价(共15分) 1.年度考核(6分) 任现职的近五学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一次年度考核优秀的计1.2分,总分不超过6分. 2.先进称号(9分) 级别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校级全面 单项 全面 单项 分值

5 4

3 2

1 0.5 0.25 先进称号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授予单位必须是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省人民教育基金会.县级以上单项先进降一级计分.有多项先进者,取其中最高分一项计分,其余不同类别先进按其分值折半计分,但累计得分不超过9分. 〔注:先进称号指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及春蚕奖、红烛奖.单项先进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团干部及与从事专业相关的先进称号.〕

六、附加分(限10分) 1.已取得省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培训合格证书加0.25分,获得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书C证的加0.5分、B证的加1分、A证的加1.5分:获得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的加1.5分、二级及以上加2分. 2.获得与从事专业(岗位工作)一致的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等,视情加0.5-2分,其中:获得中级工(或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加0.

5、高级工(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加1分、技师(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加1.5分、高级技师(或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加2分. 3.根据我县情况,对在县城城区外担任教管(实验)工作的工作者给予适当加分,计分办法与《2018年安吉县中小学校教师中、高级职称评审量化评分办法》中的"附加分"计分办法相同.

七、关于时间计算办法的说明 1.任职年限、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截止为申报当年年底(均为实足年限). 2.学历、任职、业务比赛获奖、论文、先进称号等截止时间:到当年8月底. 附件1.2018年度教育管理(实验)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登记表 2."成绩效果栏"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 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安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度教育管理(实验)职称评审量化评分登记表 工作单位:姓名: 从事专业: 现任资格取得时间 申报资格: 项目权分 内容记载 单位 评分 专家组审核审核记载得分 审核人签名 基本 素质

1 资历14

2 学历43任职5专业知识

4 教育教学 专业考试

20 业务水平

5 业务比赛 获奖66面试考评

6 7 成绩效果

20 科研能力

8 著作 课题 论文

10 业绩评价

9 年度考核

6 10 先进称号

9 附加分 ① 德育10 ② 双师型③非城区工作 合计专家组复核人员(签名) 附件2 "成绩效果栏"学校考核评分汇总表 序号 等次 姓名 学科 申报资格 得分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说明:以学校为单位,并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填写(申报高、中级资格对象分别汇总);

A(20-19分)控制在15%以内,B(18.5-15分)为45%,C―D(14.5分及以下 )为40%. 填报单位(盖章)校长(签名)填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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