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4-03-27 |
5.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5.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5.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5.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进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11),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7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5.8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作不具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 6.同时具备小、微型企事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只给予扣除6%.
(七)响应有效期
1 .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六十天(日历日)
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响应有效期.延长响应有效期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万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延期函以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已参加响应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延长有效期的响应人不能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八)响应人注意事项 1.响应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谈判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2.此次报价除货物价格外还包括送货、安装、运费以及后续服务费用. 3.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成交金额的1.5%向采购代理机构(万载县政府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成交人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代理服务等费用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三、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甲方(采购人):万载县教育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 丙方(见证方):万载县政府采购中心 万载县教育局按照办公家具项目(采购编号:JXWZCG-2018-125-1)要求,甲、乙、丙三方根据2018年月日的竞争性谈判结果达成本合同(JXWZCG-2018-125-1). 成交结果商品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参数 单价 数量 总计(元)
1 共计 成交金额(大写)
二、交货要求: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附有合法齐全手续以及厂家随商品附带的说明书等资料及物品,并指定为 2018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产品.
三、商品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