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4-03-31 |
五、申报条件 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支撑,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示范,农业面源污染定位监测,农村清洁工程示范和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业氮磷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项目原则上由各省农业资源环境主管部门和长期从事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研究的农业科研院校承担.履约、宣传培训及监督管理原则上由从事农业生态环境管理或技术服务的部属事业单位和科研单位承担.
六、申报程序 请有关主管部门(单位)根据本项目申报要求及资金经济分类明细表(附后),组织指导项目单位抓紧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将申报文件、项目实施方案以财(计财)字文件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每份材料一式3份.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资源环境处 邮编:100125 联系
电话:010-59193031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附件1-1 2013年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持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联系人: 电子邮件: 主管部门(单位):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