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4-04-16 |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遴选推荐优秀学生.各校要高度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广泛动员,让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严格把关,真正将事迹典型,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优秀学生推选出来,坚决防止弄虚作假.
二、精心凝练事迹材料.要把握主流方向,深入挖掘推选对象典型事迹,认真凝练事迹材料,突出特色和亮点,充分展示我市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力争在今年的申报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按时报送推荐材料.在严格评选、审核的基础上,每所高校各推荐1至2名参选对象,并于3月27日前将推荐对象优秀事迹纸质材料加盖学校党委公章后报送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宣教处,电子文档(含报名表、电子照片、事迹材料等)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
电话: 张忠伟,63615081. 附件:关于举办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7日 关于举办 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社会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报中宣部宣教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团中央学校部、人民日报社同意,决定组织开展 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 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教育部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
三、推荐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参照往年惯例,原则上推选 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10名, 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五、推荐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附件1);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 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 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六、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1)教育部直属高校由学校组织本校学生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遴选,再由学校推荐报名组委会(不接受个人报名),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超过70所(含70所)的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属地高校100名学生参选,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3)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在30所―70所之间的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属地高校60名学生参选,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4)属地普通高等学校数在30所(含30所)以内各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推荐属地高校20名学生参选,每所高校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育部直属高校除外,但含其他部委属高校). 2.组织推选.推选分为报名初选、入围、终选三个阶段,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推选工作. 3.结果公示.年度人物的入围和最终结果将在2017年5月在人民网、中国大学生网、中国大学生在线进行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