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4-04-23 |
2.成交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按规定向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成交服务费A包:1000元、B包:500元、C包:500元、D包:500元、E包:1000元、F包:1000元、G包:2000元.
八、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按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中的规定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帐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 2.未成交承租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公布成交结果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成交承租方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4.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承租方发生第二部分
九、无效报价 所列情况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九、无效报价 承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承租方给招标代理机构及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招租方有索赔的权利,承租方应予以赔偿. 1.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提供虚假报价材料的;
2.公开报价后,承租方撤回报价,退出招标的;
3.承租方串通报价的;
4.成交承租方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
5.成交承租方不按要求提交成交服务费;
6.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承租方有企图影响评审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7.承租方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承租方;
8.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十、解释权 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承租方如果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条款存在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招标范围的界定和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承租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异议或者超过质疑时间的视为完全认同本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谈判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为依据. 第三部分 开标、评标、成交
一、开标 1.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租方、承租方和有关方面的代表参加.承租方代表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时,由承租方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者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3.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承租方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记录员将唱价内容记录并由承租方代表签字确认.
二、评审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组成评审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方面的专家以及用户方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效益 为本次招标的基本原则,评审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承租方.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承租方的报价文件进行认真评审;
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