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4-04-25 |
4.1.1.2 检查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4.1.1.3 检查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1.1.4 对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进行1~3次自动切换功能试验;
4.1.1.5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4.1.1.5.1 检查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泡沫、气体、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控制设备;
4.1.1.5.2 抽查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4.1.1.5.3 选层检查消防应急广播设备,并检查公共广播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的功能,抽查数量不小于总数的25%;
4.1.1.5.4 检查火灾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标志的控制装置;
4.1.1.5.5 检查送风机、排烟机和自动挡烟垂壁的控制设备. 4.1.1.5.6 检查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4.1.1.5.7 应抽取不小于总数25%的消防电话和电话插孔在消防控制室检查其对讲通话功能. 4.1.2 系统年度维保要求 每年应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下列功能,并按要求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 4.1.2.1 应用专用检测仪器对所安装的全部探测器和手动报警装置试验至少1次;
4.1.2.2 检查自动和手动开启排烟阀,关闭电动防火阀和空调系统功能;
4.1.2.3 检查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功能至少一次;
4.1.2.4 检查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
4.1.2.5 检查其它有关的消防控制装置功能. 4.2 年度维修与保养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至少全部清洗一遍;
通过采样管采样的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需要对采样管道进行定期吹洗,最长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一年;
探测器的清洗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探测器清洗后应做响应阈值及其它必要的功能试验.合格者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探测器严禁重新安装使用,并应将该不合格品返回产品生产企业集中处理,严禁将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随意丢弃.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超过生产企业规定的寿命年限后应及时更换,气敏元件的更换应由有相关资质的机构根据产品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 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应有10%且不少于50只的备品.火灾报警系统内的产品寿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达到寿命极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 5. 消防供水设施维修保养 5.1 消防水源的维护保养 5.1.1 每季度监测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和供水能力;
5.1.2每年对天然河湖等地表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枯水位、洪水位,以及枯水位流量或蓄水量等进行一次检查;
5.1.3每年对水井等地下水消防水源的常水位、最低水位、最高水位和出水量等进行一次测定;
5.1.4每月对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设施的水位等进行一次检查;
消防水池(箱)玻璃水位计两端的角阀在不进行水位观察时应关闭;
5.1.5在冬季每天要对消防储水设施进行室内温度和水温检测,当结冰或室内温度低于5℃时,要采取确保不结冰和室温不低于5℃的措施;
5.1.6每年应检查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蓄水设施的结构材料是否完好,发现问题时及时处理;
5.1.7永久性地表水天然水源消防取水口有防止水生生物繁殖的管理技术措施. 5.2供水设施的维护保养 5.2.1每月应手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并检查供电电源的情况;
5.2.2每周应模拟消防水泵自动控制的条件自动启动消防水泵运转一次,且记录自动巡检情况,每月应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