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4-04-26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郴州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郴城执法〔2015〕3号),结合我县实际,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按照《永兴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永政法发〔2015〕2号)的有关要求,废止《永兴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永城执发〔2013〕26号),重新修订、公布《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9月15日 永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二一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基准总则
1
第二章 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7
第一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
第二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3
第三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8
第四节《城市公厕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47
第三章 城乡规划管理
53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实施办法》部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3
第四章 城市绿化管理
57
第一节《城市绿化条例》、《湖南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7
第二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64
第五章 市政管理
65
第一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65
第二节《城市照明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6
第三节《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81
第四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82
第五节《湖南省燃气管理条列》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97
第六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02
第六章 环境保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