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 2014-05-09 |
5、接电施工人员即电源搭接、驳接人员必须持证(有效的电工作业证)上岗.
6、地下电缆必须穿钢管保护,管壁厚度≥2.5mm;
地下管线埋深:人行道-500mm、慢车道-350mm,快车道-500mm;
钢管要按规范做接地保护.
7、接电时,施工单位必须采取二极漏电开关保护(30mA,0.1S),开关容量≤10A.
8、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建设中,需调整盲道、开挖路面的必须按苏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涉及费用的需在中标价(建设费)中列出.相关审批手续,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应尽量简化办理程序,给与支持.
9、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建设中,必须采取基础加固措施,以保证新建站点的建设质量,保障今后的使用服务.
10、路面开挖要求:在沥青路面上开挖需切割,切割缝应美观、顺直;
开挖深度应满足:慢车道350mm,快车道500mm,人行道500mm以上;
11、开挖沟槽应在当日施工完毕,并用填料填实、填平,保证道路通行安全;
线管以上用C30混凝土浇筑,并预留40mm以铺设沥青;
混凝土浇筑后,用钢板覆盖,以保证混凝土的保养时间及交通需求.
12、中标单位在站点建设过程中,应将站点数据实时双向同步转输至采购单位的公共自行车监管平台系统,保证甲方监管平台数据的采集可靠、及时.
13、乙方需严格按照采购单位技术交底和施工要求精心施工,接收其现场人员的安排、指导和监督.
14、站点施工现场必须安全,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否则,发生事故均由中标单位施工方负责.
15、新建站点必须与苏州市区现有公共自行车系统对接,并承诺其公共自行车系统平台在服务周期内,免费长期提供使用权.
16、站点建设完毕后,通知采购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乙方应完备竣工资料,并移交采购方,并在管理平台上及时更新站点网络.
17、严格按照现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18、设备的保质期为:项目质保期
2 年,公共自行车车架质保
2 年、零配件质保 半年.
19、乙方提供锁车柱基础部件和相关管路基建图纸,并负责锁车柱安装;
20、乙方负责相关管路接线;
21、乙方负责所有自行车站点联网调试以及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培训;
22、站点控制器供电电源、总线通讯及无线通讯必须具有防雷技术保障措施.
23、中标单位在站点建设过程中,应考虑将站点数据实时双向同步转输至采购单位的公共自行车监管平台系统,保证甲方监管平台数据的采集可靠、及时;
同时须根据甲方监管平台要求提供实时运行、维护等数据,便于甲方监管,涉及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城市公共自行车智能化系统技术要求
1、每个锁车柱带有语音提示功能方便市民使用;
每个锁车柱可扩展实现刷市民卡及手机借还车;
2、为方便市民使用,要求还车时刷卡和不刷卡都能正常使用,不能影响后续借还车及计费功能,且无需管理人员手工处理;
高峰时段可通过无线技术等方式实现公共自行车的借还.
3、系统具备太阳能电源供电接口技术,并且能远程监测报警各站点供电电压;
以便各站点在断电的情况下,后备电源能支持48小时持续供电.
4、公共自行车系统能够兼容姑苏区现有公共自行车系统,且能实现与外围区通借通还,方便市民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