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4-05-12 |
(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在7月底前全面自查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查询方式:1.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 服务 ― 服务大厅 ― 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 ,进入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
2.拨打福建省安全生产考试管理中心(特种作业操作证制证室)查询
电话:0591-
87872062、87877650.
(三)规范完善培训考核发证管理.安监部门要健全完善培训机构报告制度,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和完善特种作业理论考试点,推动实操考试点的对标建设,积极探索特种作业实操考试规范化、标准化,做到实物与模拟仿真结合;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要对安全培训过程认真自查,规范安全培训程序,严格按照培训大纲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并做好安全培训档案管理;
各考核发证机关要落实考核发证管理职责,在7月底前完成特种作业取证及复审流程自查工作,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安全培训机构核查工作,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创新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四)开展专项执法.在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为执法专项行动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的基础上,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在9月底前组织开展1次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专项执法检查,采取交叉互检的方式,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查验力度,提高查验率.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同时,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持证上岗情况纳入 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事项和日常监督检查中.
(五)加大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牵头会同公安、工商、经信、人社、质监、住建、网信办、商务、国资委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倒查并依法打击假冒证书获取渠道、制售假证窝点.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假冒特种作业行为.
五、职责分工
(一)根据省安办要求,市、县(区)两级政府(管委会)安委会是组织实施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和宣传教育,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督促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共同推动落实本地区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
(二)各级考核发证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工作,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使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网信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予以封堵或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工商部门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违法行为的监管,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 安全监管部门要与公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对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制假售假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对维护法律尊严、保护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推动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全市 一盘棋 的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专项行动的要求上,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