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4-05-12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公安、网信、工商等部门以及区域间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

(三)畅通举报渠道.充分发挥12350投诉平台作用,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举报属实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查获的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四)严格督导检查.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加强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要依法处罚;

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责任;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于2018年8月3日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报送市安办;

12月1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委会从8月份起,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及月报表. (见附件) 市安办联系人:赵丹丹,

电话:0594-2230918;

邮箱:[email protected] . 附件: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月报表 附件 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开展 情况月报表(2018年月)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 年月日联系人:联系

电话: 序号 类别 检查、处理情况 备注

1 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 组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检查 次;

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家;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 人,持证上岗 人;

查验持证人员证书 本(其中:假证 本);

查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行为 起;

查处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作业行为 起.

2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自查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 家;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 人,持证上岗 人;

查验持证人员证书 本(其中:假证 本);

查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行为 起;

查处从业人员持假证上岗作业行为 起.

3 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 封堵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 个;

关闭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 个.

4 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查处制假售假违法行为 起.

5 打击网络兜售假证、虚假信息行为 查处网络兜售假证 起;

查处网络兜售虚假信息行为 起.

6 查处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查处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 起. 说明:第2项 组织生产经营单位持证情况自查 项目,除市属国有企业(由国资委负责汇总),中石油、中石化公司向市安办报送外,其他企业根据隶属关系报送辖区政府安办 莆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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