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4-05-13
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文件 章建发[2017]13号 关于公布区住建委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和服务指南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济南市章丘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章办发〔2017〕11号)要求,经全面梳理、集中审核、反馈确认等程序,我委形成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现予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因法律法规政策立、改、废、释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公共服务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委将作调整后再行公布. 附件:

1、章丘区住建委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2、章丘区住建委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 济南市章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8 依申请信息公开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依申请信息公开.

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

(二)《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鲁办发z2016{43号)

(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z2016{23号)

(四)《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办发z2016{63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章丘区住建委办公室(章丘区民泰路317号8004室)

四、办理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五、申请材料

(一)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章丘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章丘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网址为:http://www.zhangqiu.gov.cn,复制有效.

(二)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

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三)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

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的字样.

(四)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章丘区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zhangqiu.gov.cn.

(五)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六)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六、基本流程

(一)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二)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三)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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