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4-05-13 |
(二)窗口年审受理 1.年审人见面(或视频).已享受对象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办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接受年审.年审对象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亲友代理年审,通过视频等方式查验身份和相关资料,关键信息可拍照取证. 2.审查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婚育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3.询问相关情况(重点为婚姻、生育、户籍性质是否变化、上年扶助金兑现等情况). 4.得出年审结论、填写年审表.继续享受对象(或代理人)以及受理人分别签名确认. 5.系统变更、确认.
二、乡、村两级联合核查
(一)新增对象调查
(二)未到窗口办理年审对象进行入户年审调查
三、乡级初审、奖扶公示、县级复查确认、市级质量抽查和数据上报
四、资金发放 由区卫计局在每年11月末前将奖励扶助金通过协议金融机构发放到申报对象个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