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4-05-14 |
32 公安局 机动车年检 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2012年第124号)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规章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
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
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
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6.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关于明确山东省定价目录有关识相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8号,废止《山东省服务价格管理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57号):小型汽车180元,大中型货车260元,专项作业车290元,大中型客车、校车300元、危化品车235元、营运性蓝牌汽车245元. 检验费用由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收取
33 公安局 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 机动车驾驶证定期审验 1.《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2011年第47号)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 2.《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2016年第139号)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