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4-05-14 |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1月10日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印发 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 证照分离 改革事项 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试行)
一、港口经营许可和备案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监管对象 在港区区域内从事港口经营及相关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二、监管内容 各地应加强对港口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及经营行为等方面的监督检查,重点督促经营者按照许可的经营内容和范围,合法依规从事港口经营活动,定期审验《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鼓励港口企业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港口装卸等服务.
三、监管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地要督促港口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货物装卸现场管理及从业人员管理,保障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和水平,持续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港口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各地要严格落实《江苏省港口经营信用评定考核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加强港口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基础性信息和违法违规失信信息的记录与归集,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及时认定失信行为、评定经营者年度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建立从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的全过程信用监管体制.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据信用等级高低、失信行为的严重性,分别采取不同监管措施,实施分类差别化监管和信用奖惩,鼓励社会优质资源向信用等级高的港口经营者倾斜,营造诚实守信的港口经营氛围.推进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构建 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的联合惩戒机制,增加失信者进入市场的成本.
(三)实现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全覆盖.各单位要充分利用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全面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完善 一单两库一细则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积极推进跨部门 双随机 联合抽查,进一步优化执法检查方式,推进 菜单式 执法创新,打造监管工作升级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闭环管理,依法实施信用计分及行政处罚,并将结果及时上传至 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
(四)开展安全监管.依法履行对港口经营人的监管职责,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港口经营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人安全监管,对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当督促港口经营人落实整改,实现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管理.如监督检查发现涉及相关部门的问题,按规定移送其他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