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4-05-15 |
6.7.3《社会组织理事(董事)、监事备案表》份数:3 (原件或复印件) (非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6.7.4《社会组织负责人备案表》份数:3 (原件或复印件) (非必需) (电子文件或纸质文件) 纸质文件)
7 法定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8 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9 办理程序 9.1受理(当即) 审批部门应:窗口受理人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全,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材料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不予办理,由受理人员说明理由,发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符合要求,发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应:当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有疑议的,应当积极回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已受理的,申请人在《受理通知书》和《接收材料清单》上签字确认. 9.2 查勘(1个工作日)(仅限住所变更事项) 窗口工作人员和后台人员进行现场联合踏勘,申请人应积极配合现场踏勘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应填写踏勘意见,并请申请人确认签字. 9.3 审批(1个工作日) 窗口首席依据受理人意见和查勘意见,对变更事项进行审批. 9.4 办结(1个工作日) 审批部门应:准予许可的出具《准予变更决定书》,打印《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和副本. 申请人应:在领取《准予变更决定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时在送达回证上签收.
10 是否收费 不收费
11 重要提示 11.1 民办非企业单位于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报送年检材料(直接登记的不需要),经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年检;
11.2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有效期限届满须召开理事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有关登记事项无变更情况的,持证人凭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填制《变更有效期限(补证)登记申请表》,向民政部门申请换领新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