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4-05-16 |
(三)凡提供假档案、假文凭、假职称、假证明、其它相关假文件等虚假材料者,一经发现将被解除劳动合同.
(四)人事档案关系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且符合条件的被派遣人员可申请公司协助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五)被派遣人员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中止、解除和终止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各项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存放于公司名下的户口、组织关系、档案等按规定转出,凡非公司原因转出不及时的,个人须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六)外地人才(包括岛外调岛内)进厦办理流程:1.确认已办好入职手续;
2.进入厦门人事网,点击网上办事,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3.进入干部调动页面;
4.选择调动类型(人才调动或辞职录用) ;
5.按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示:拟调单位填"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填申报人姓名,经办电话填申报人电话) ;
6.在线打印申报表一式三份(双面);
7.申报表盖章:人才调动表须调出单位、调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分别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辞职录用表由"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盖章;
8.携带相关材料到人才派遣部服务窗口办理;
9.待批件下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公务员局人才开发处和人才中心报到,然后办理落户以及社保转移手续.
(七)备注 1. "外地人才调入申报材料清单"(包括岛外调岛内)到"厦门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网址:http://www.xmrc.com.cn/net/page/downloads.aspx 2.机关事业非在编雇用人员须提供非在编指标条及花名册复印件.
三、入职前应明确的事项 1.被派遣人员上岗前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以书面形式订立,一式两份.劳动合同的范本由公司统一印制. 2.住房公积金转移和社保停保手续由员工本人办理,如未及时办理,所造成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
四、人才派遣部联系方式 1.地址:湖滨东路319号C座3楼人才中心派遣部 2.
电话:5396653(入职/离职)、5396616/5396610(工资/社保) 3.传真:5396620/539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