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4-05-21 |
二、应该采用什么方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所谓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指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针对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所需防护措施等进行预测性分析与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提供基础.因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是由识别、分析、评价、控制等若干步骤组成的一个系统过程.作为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方法,它既包括这一系统过程的总体实施方法,也包括系统过程中每一实施步骤的具体方法. 对于这一系统过程的总体实施方法,我国基于职业病防治法修订以前行政审批的目的,目前主要采用了 法规符合性评价与管理 的方法,亦即将建设项目的职业接触水平以及拟采取的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措施、总体布局、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情况,与有关法规标准要求进行对比,并针对不符合法规标准情况提出补充措施建议,从而完善建设项目对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的管理.但是,这一方法的主要缺陷,是该方法的应用有赖于国家具有健全的针对各类危害因素防护措施要求的法规或标准,否则很容易导致评价结果偏离对主要风险的控制而成为形式化、空洞化.因此,对于这一系统过程的总体方法,目前工业发达国家均采用了风险评价与管理的方法,不仅可以强化对不可接受风险的关注与控制,还可以避免因法规标准难以健全而对企业自主管理带来的影响.对于这一系统过程的每一具体步骤的实施方法,则应根据其相应的内容采用不同的具体方法,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职业接触分析可采用工程分析的方法、职业接触程度的预测可采用类比调查方法等. 为此,针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实施方法,《办法》给出了工程分析、类比调查等方法示例,《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GBZ/T 277―2016)也提出了检查表法、风险评估法等参考方法.因此,建议建设单位在具体评价过程中,可以在参照《办法》等给出的实施方法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工程分析、类比调查、风险评价等方法进行评估.
三、如何评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 ??? 《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完成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以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形成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的评审意见.那么,如何评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