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4-05-22 |
五、关于体检和考察 1.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同一职位出现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相同条件下,退役军人、优秀青年志愿者、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的职位(不含本土优秀人才招录职位),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面试成绩有效人员的平均分. 2.体检依据什么标准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组织实施.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将给予其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将给予其不予录用、取消录用等处理. 3.哪些项目在当日或当场进行复检?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
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4.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如何提出复检申请?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