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4-05-22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一)考试考查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作为考试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作为考查科目. 五四学制的初四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
初三年级考地理、生物、历史. 六三学制的初三年级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
初二年级考地理、生物.
(二)考试组织方式.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实行纸笔考试(外语含听力测试),实行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
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实施测试;
信息技术实行上机考试;
理化生实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实行专业技能测试.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考试科目用分数和等级两种方式表达,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其它考试科目只采用等级方式表达,不公布考试分数.除体育与健康外,其它考试科目等级划分办法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E等为不合格等级);
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15%、B等30%、C等30%、D和E等共25%,其中E等控制在10%以下. 体育与健康等级划分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分为A、B、C、D、E五个等级,等级划定是按考生实际得分占该科目满分的比例划定,得满分的90%及以上的考生为A等,90%以下至80%的为B等,80%以下至70%的为C等,70%以下至60%的为D等,不足60%的为E等.
(二)考查科目.考查结果分合格、不合格两种.
(一)文化课考试.定于6月11日―14日进行,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表:
(二)其它考试考查科目.体育与健康测试具体考试方案另文下发;
信息技术、理化生实验考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考查科目由县市区指导学校组织实施.以上科目考试考查工作于5月20日前完成. 命题依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在加强知识与技能考查的同时,重视过程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 1.以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为主.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和成长经验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真实情境中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及收集、整合、运用信息的能力;
加强对高中阶段学习和终身学习影响较大的知识和能力的考查. 2.结合学科内容,利用开放性、探究性题目考查学生的独立思考、发散思维和创新实践等能力.适当控制客观题的题量,加强对实验能力的考查;
在思想品德(道德与法治)科目中增加地方课程学生安全常识和相关防护技能内容,占10%左右的权重;
语文、英语加强学生应用语言能力的考查;
在语文科目中增加地方课程传统文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