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 2014-05-22 |
(三)考点管理.每个考点配备主考1人、副主考2―3人,下设考务、保卫、宣传、医疗等若干工作小组.主考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人担任,副主考由考点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共同负责本考点的考试实施工作.
(四)考场编排.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学籍、考籍一体化管理,学生的学籍号即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学业水平考试按不同年级分别编排考场.
(五)补考.学业水平考试补考安排在毕业年级进行,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由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不合格等级学生补考.补考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记录等级D、E,作为学生义务教育证书发放的依据,不作为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六)缓考.已参加考试报名,因重大疾病、身体伤害事故等其它特殊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所报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办理缓考,缓考手续必须在考试结束前办理.缓考考生应参加第二年缓考科目的报名考试.毕业年级考生办理缓考的应同时办理休学手续,第二年随下一级学生参加考试. 文化课考试阅卷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成绩将于7月5日前通过 平台 发布. 按照《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听力残疾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免外语听力考试的通知》(泰教办发〔2013〕22号)规定,对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学生,凭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可以免外语听力考试.免外语听力考生的外语成绩为笔试项目分数*1.25.享受免外语听力的考生,如考试时填涂听力部分答案的,按填涂的实际得分计,不再享受免外语听力照顾政策. 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实施意见 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民生、促进公平为原则,稳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引导学校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行一考多取,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鼓励高中学校特色发展,逐步扩大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逐步实现由高中学校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法.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实施 阳光招生 ,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一)计划数量 2019年我市初中毕业生61428人,高中段学校计划招生61550人,其中普通高中36050人,职业学校25500人.能够保证每一位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段教育都有学可上.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在文件中已经公布,各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将在 平台 另行发布.
(二)计划构成 1.公办高中招生计划由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指标生、统招生四类构成.各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西藏生)计划单列;
艺体特长生计划原则上为计划总数的5%左右;
优质高中指标生计划为计划总数减去自主招生、艺体特长生计划的60%,剩余计划为统招生计划. 指标生计划依据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分配给相关初中学校.艺体特长生各专业(专项)详细计划另行下达.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内计划、市外计划两类构成.市外计划报经省教育厅批准后实施. 3.职业学校的招生计划由职业中专、技工院校、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 3+4 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计划七类构成.其中:普通中专、五年制高等师范教育、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连读高职、中职学校与普通本科高校 3+4 分段培养职业教育计划纳入全省统一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