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4-05-23 |
请各院系根据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实验能力培养的要求,修订各专业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范围 各专业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实验课程(或课程实验),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实验学时达10学时及其以上的非独立设置的实验课,都应编写单独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二、修订原则 科学性原则:实验教学大纲要严格依照学校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和课程需要.实验教学内容应与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内容匹配;
实验项目模块设置、学时分配等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实验环节与进程合理. 可行性原则:实验教学大纲修订在满足本科专业实验教学要求的同时,又要立足于学校实验室现有的场地、仪器设备、师资等基础,充分保证实验开出率;
实验课程教学目标和任务应与学生专业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目标密切关联;
各实验教学模块应给出对应的教学实施方法和实验方法;
评价与考核办法必须明确具体,具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创新性原则: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要求与时俱进,在实验教学内容上体现专业新技术、新方法;
实验项目设计要全面体现各专业对实践能力方面要求.深入开展实验成绩考核办法改革与创新,要体现以能力评价为重点,并有利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实践与创新的内在潜能的原则.
三、基本要求
1、实验教学大纲可参照学校统一标准格式编写.具体格式见附件《东南大学本科实验教学大纲编写说明》.
2、主要包括: (1)在坚持最大限度利用现有的实验设备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对实验课程内容的整合和更新,设置高质量的实验项目,注意和理论课程及其他相关专业课程的衔接,构建分层次实验教学体系.合理设置一定数量和比例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增加开放式实验内容. (2)在必修实验项目基础上,适当设置一定比例的选修实验项目.明确选修及成绩考核办法,引导和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自主进行选择. (3)深入开展实验成绩考核办法改革与创新,在考核内容、考核方法、成绩评定等方面,突出体现以能力评价为重点,并有利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实践和创新的内在潜能.
3、实验教学大纲的修订工作应由院(系)组织教研室、实验室相关人员共同完成.跨院系开设的实验课程,其实验教学大纲的制订由开课院系负责,但需与学生所在院系共同商定,并根据学生所在院系的要求制订实验教学大纲.
4、实验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完成同时,各院(系)要进一步做好实验教材、实验指导书的选择或编写工作,确保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2014年4月20日:各院(系)分别对本单位所开设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修订,各院(系)教学委员会逐一审核并验收.
2、2014年4月21日――2014年5月10日:依照校发[2014]63号文《关于修订2014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要求,提交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实验教学大纲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