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4-06-03 |
一、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机关年度总结表》(附件1),并以文字材料的形式,认真总结本辖区内(含水文系统)的水资源论证工作情况、审查审批等.
二、各甲、乙级资质单位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年度总结表》(附件2).
三、各位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国家专家库的专家,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专家年度总结表》(附件3).
四、请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各资质单位、各评审专家将有关表格和材料于2010年6月5日前报送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泽进
电话:0791- 8825702. (此通知可在"江西省水利厅网站―水利工作―水资源管理―公告栏"下载,有关情况可在"水资源论证网"查阅) 2010年5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