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4-06-03
常水务〔2019〕66号 关于印发《常熟市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江处、望管所、河道处、城区防洪所、各水利站 :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水政监〔2019〕1号)以及《苏州市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市水务〔2019〕25号)的要求,开展我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联系人: 市水务局农水科 宗振刚 0512-2882754 市水政监察大队 李文忠 0512-2873613 常熟市水务局常熟市水务局 2019年4月28日印发 2019年4月28日 常熟市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水政监〔2019〕1 号)、苏州市水务局《苏州市长江经济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市水务〔2019〕25号)文件要求 ,现制定我市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治水工作方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强化水土保持监管与执法,严肃查处一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红线意识、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意识,推动有效防治人为水土流失,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二、重点及任务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为依据,重点针对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不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以下简称"未批先建")、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未验先投")、随意倾倒废弃土石渣和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等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梳理排查、现场核查、执法处理、跟踪督办、总结提高五个方面.

(一)梳理排查.各水利工管单位、各镇水利站根据水土保持行政许可事项后续监管、群众举报线索、日常监管以及遥测遥感等情况,组织对辖区内"未批先建""未验先投"以及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准确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分类拟定涉嫌违法项目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项目清单报常熟市水务局.

(二)现场核查.各水利工管单位、各镇水利站根据梳理排查出的涉嫌违法项目清单,结合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所掌握的情况,重点对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和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等严重问题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进行现场核查,全面了解掌握违法项目情况,并以"一项目一清单"的方式提出整改意见.常熟市水务局将组织核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三)执法处理.各水利工管单位、各镇水利站根据梳理排查出来的问题和现场督查意见,明确查处主体和督办主体,依法依规严格查处,杜绝违法案件不立不查现象. 在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的,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

(四)跟踪督办.各水利工管单位、各镇水利站要对辖区内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违法项目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或拒不落实整改要求的生产建设项目,上报省厅进行挂牌督办,确保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措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严格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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