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4-06-13 |
还未完成加工的选手应立即按下机床 进给保持 键,使刀具离开工件至安全位置,然后停止机床并卸下工件;
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机床 进给保持 键,要求选手停止操作、上交工件,并记录在案. (9)一名选手和一名裁判共同前往收件裁判处提交赛件;
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0)比赛结束,另两名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和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1)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加密裁判在赛件的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四)正式比赛 1.赛位抽签 (1)参赛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凭参赛证、学生证和身份证(三证必须齐全),依次进行安检、检录、一次加密、抽取赛位号(二次加密),并在赛位抽签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2)赛场的赛位号统一编制,赛位抽签确定后,不准随意调换. (3)赛位号不对外公布,抽签结果密封后由赛项办公室统一保管,在评分结束后开封统计成绩. (4)安全教育后,赛前20分钟统一进入赛位准备比赛,在对应的赛位上对软、硬件竞赛设备进行确认,等待竞赛开始指令. (5)由于选手自身原因迟到,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时仍未到场,按弃赛处理. 2.正式竞赛 (1)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进入赛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求刀、量、工具摆放整齐,竞赛过程中裁判员对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护、操作规范和刀、量、工具摆放状况进行拍照,照片将作为选手职业素养评分依据. (4)参赛选手必须在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后才能进行切削加工. (5)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赛位,不得与其他参赛队交流;
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示意,否则按违规行为处理. (6)竞赛过程中,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7)创新设计图必须在竞赛过程中打印完成,竞赛结束指令发出后仍未打印的,视为未完成该项任务;
图纸打印工作由选手完成,需先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再打印成图纸;
打印时,从打开PDF文件开始计时,总用时不超过三分钟,只能更改打印设置,且最多打印三次,选择其中一张签字确认后上交. (8)选手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相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9)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10)除现场裁判员和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赛场安全员、设备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等待,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候场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五)成绩评定与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的领导下,下设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裁判组实行 裁判长负责制 ,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 (2)裁判员根据竞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收发件裁判、竞赛现场裁判、现场照相裁判、功能测试裁判、检测裁判、数据录入裁判. ①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②加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的信息和赛件、赛卷等进行加、解密. ③收发件裁判:负责对竞赛过程中的领取赛卷、发放赛卷及收取赛卷和赛件的工作. ④竞赛现场裁判:负责维护赛场纪律,做好赛场记录,当天竞赛结束后,对选手职业素养进行集体评判打分. ⑤现场照相裁判:负责对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的职业素养进行拍照,拍照要求至少对参赛队每名选手拍一张照片,考察选手是否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防护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