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向日葵8AS | 2014-06-15 |
电话:0773-5810313. 2.2应急救援机构 七星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构为七星区安委会成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监局局长担任,成员主要由七星区政府办、安监局、国土局、工信局、园区局、城乡建设局、人社局、监察局、卫计局、财政局、民政局、农工局、城管局、七星消防大队、七星公安分局、七星交警大队、市环保七星分局、工会、朝阳乡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和华侨旅游经济区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为常态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本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领导工作 事故状态下,指挥中心随即转变为事故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事故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 2.3职责 2.3.1指挥中心总指挥 (1)决定启动、终止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2)统一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会同本区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制定应对事故的联合行动方案;
(4)抓好非事故状态下危险化学品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5)成立事故现场工作组;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3.2 指挥中心副总指挥 (1)为启动、终止一般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提供依据;
(2)按总指挥的指令具体负责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调度、检查执行等工作;
(3)按总指挥的指令协调事故现场救援事项,指导、协调、配合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工作;
(4)参与制定应对事故的行动方案;
(5)按总指挥的的要求抓好七星区危化品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6)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3.3指挥中心 负责落实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领导及组织责任;
指挥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督促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的落实. 2.3.4现场抢险指挥部 (1)现场抢险指挥部.负责制定救援方案,组织、指挥、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由事发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
(2)现场抢险处置小组.现场抢险指挥部一般可设下列六个小组: 综合协调组:负责事故信息报告、救援队伍调集、较大事项协调等. 事故救援组:负责制定救援方案、开展抢险救援等. 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维护社会稳定等. 医疗救护组:负责调集医疗救护队伍或专家救治伤员等. 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保障和通信联络等. 物资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质调集和保障工作等. 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和现场救援需要,还可设立环保气象组、善后处理组、新闻报道组等,分别负责环境监测监控、气象信息服务、善后处置和新闻报道等工作. 2.3.5专家组 七星区安监局聘请了多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专家,应急救援工作可视情况邀请专家参予.专家组的职责: (1)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救援方案;
(2)研究分析事故灾害形势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有效防范事故扩大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4)对事故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建议. 2.3.6指挥中心各成员 七星区政府办:协调、处理各成员单位关系和存在的问题. 七星公安分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疏散人员,消防、现场及周围地区治安秩序维护、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控制旁观者进入现场和事故危险区域,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及时调动相关警种警力参与抢险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