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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1);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修订);
⑼《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96]第31号);
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
⑾《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7.1). 2.2部门规章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2013年);
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令第44号,2017.9.1);
⑶《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吉林省地方标准DB22/388-2004);
⑷《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5.27);
⑸《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3号,2016.5.23);
⑹《吉林省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吉政发[2016]22号,2016.5.23);
⑺《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72号,2015.12.29);
⑻《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2013.12.24);
⑼《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5.28);
⑽《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吉政发〔2016〕40号,2016.11.28);
⑾《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2013.9.10);
⑿《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4.2);
⒀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4.28);
⒁《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发〔2013〕31号,2013.5.24);
⒂《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2004.7.1);
⒃《吉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吉政办明电〔2017〕17号);
⒄《通化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14〕4号);
⒅《通化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16〕13号);
⒆《通化市落实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通市政发〔2017〕4号). 2.3导则、规范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⑵《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⑸《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2.4项目文件及资料 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吉林柳河分公司与吉林省广信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书;
⑵《柳河县液化石油气(LPG)供应站工程项目申请报告》;
⑶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资料.
3、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柳河县液化石油气(LPG)供应站工程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柳河县柳河镇振兴大街948号.项目东侧靠山;
南侧为山坡绿地,山坡隔绿地140m为柳河县中医院;
西侧为绿地,隔绿地40m、50m分别为铁路线、振兴大街,隔振兴大街100m、130m分别是烟草小区、金典花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