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4-06-20 |
第一章 竞争法2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2
第二节 拍卖法6
第三节 招标投标法11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
15
第一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5
第二节 产品质量法
22
第三章 商业银行法
25
第一节 商业银行业法律制度
25
第二节 商业银行业务法律制度
26
第四章 证券法
30
第一节 证券法概述
30
第二节 证券机构31
第三节 证券发行
35
第四节 证券交易
36
第五节 上市公司的收购
40
第五章 财税法
46
第一节 税法
47
第二节 会计法
55
第三节 审计法
58
第六章 劳动法
60
第一节 劳动法概述
60
第二节 劳动合同
61
第三节 集体合同
63
第四节 劳动基准法
64
第五节 劳动争议
65
第七章 土地管理法和房地产管理法
68
第一节 土地管理法
68
第二节 房地产管理法
72
第八章 环境保护法和自然资源法
75 [名师提示] 商法与经济法的内容十分繁杂,大小涉及30多部法律.
从历年考试试题来看,试题类型以客观题为主,但不排除在试卷中出现案例分析题.案例分析题通常出在几部较为重要的法律上,如《公司法》、《劳动法》、《保险法》.从考题的广度与深度看,有逐年扩大与提高的趋势,而且越来越强调理论基本功.从2000年开始命题的方式开始向题库方向发展,题库试题对知识点的覆盖面很广,可以说是面面俱到.这对考生来讲应考的难度加大了,为此考生应做到:全面理解每一部法律的基本内容,领会其背后的法理,熟练掌握重点内容并能灵活应用. 在商法与经济法的复习中一定要做到:法不离手,商法与经济法中的小法非常多,有些实际上只看一看法条中的较为重要的条款就可以.但不要盲目地背法条,以做到融会贯通、会应用为宜.为便于大家复习,在这里将近两年来律师资格考试与首次司法考试的分值分布汇总如下:1999年:《票据法》4分、《保险法》2分、银行法3分、《证券法》6分、税法3分、《劳动法》5分;
2000年:《票据法》4分、《保险法》9分、《证券法》1分、税法3分、《劳动法》4分;
2002年:《票据法》3分、《保险法》3分、银行法1分、《证券法》2分、税法3分、《劳动法》5分.估计今年的考试也不会有太大的变动. 商法与经济法的考试方法与特点已基本定型,即采用小分、多题、并科、大卷面的客观题形式,这种形式可以测试考生知识掌握的准确度与完整性,这种特点要求考生要做到:精、细、准,为此考生应有选择地做一些测试题,以检验自己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难点的把握和对法理的应用.
第一章 竞争法本章内容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拍卖法》和《招标投标法》.这部分内容在司法考试大纲中是必考内容,但是分值不是很高,而且考点直击法律条文.因此,本部分在阐述相关内容的同时,将引用相对应的法律条文全文,这样不仅能使考生更直观地记忆重点内容及其和相应法律条文的对应关系,而且免去了考生重复翻阅之劳.所以,希望考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熟记重点法条.
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掌握的重点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限制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种类及其表现形式.从历年考试出题的规律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出题范围都没有超出四种限制竞争和七种不正当竞争的内容.因此,考生在掌握基本理论的同时,切希熟记该法第5条至第15条的内容,这样,在本部分基本不会丢分.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的规定,所谓不正当竞争行为,就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经营者之间可能不发生任何经济交往关系,但是只要一方的行为直接或间接的侵害了其他经营者的经营利益,那么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就构成了.如甲和乙都是经营家电的经营者,如果甲在销售家电时总是有意地使其销售价格低于乙的定价,他们之间虽然没有发生任何经济交往,但如果甲的销售价格明显低于成本,那么即对乙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因此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