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4-06-23 |
进区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
负责进区建筑施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进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登记;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规定限额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报建的监督管理和综合统计管理工作;
负责建筑工程项目建设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工程建设分包交易工作;
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
负责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
组织对招投标工作的评估;
监督检查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行使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市场的稽查管理,依法对建筑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产品的开发、推广以及专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对建筑节能产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办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建筑市场管理的其他工作.
(六)公用事业管理科 组织拟定全区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供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等发展规划及行业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检查;
负责指导供水、燃气、供热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负责市政、环卫、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热、燃气供应等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督和综合协调;
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组织建设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的技术审查、工程进度与质量、竣工验收监交等管理工作;
对城市供水、污水排放、供热、燃气供应改变用途、增容等应由政府管理的社会职能项目,依法进行管理;
引入竞争机制,制定市政、环卫市场标准和特许经营准入条件;
配合相关部门对市政公用事业国有资产的监督;
负责市政设施的运行管理;
负责对市政公共设施、环境卫生设施、公共厕所的清扫保洁和各种垃圾处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
负责临时挖掘城市道路补偿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补偿费的收缴;
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城市环卫、热力、供水、燃气、公交等项工作.
(七)房产管理科 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全市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负责房地产市场价格分析;
负责城市房屋拆迁、房产市场交易和房屋登记管理;
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备案等管理;
负责房屋评估机构的资质初审和房产中介机构的资质、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负责拟定城中村改造和危旧房改造工作计划,并进行政策指导和监督;
负责房地产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使用管理;
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数据库管理;
负责县(区)网络覆盖和技术服务;
负责城房指数系统和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建设;
指导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负责住宅装饰装修行为管理;
负责全区房屋修缮的监督指导;
负责协调指导住宅物业管理工作,制定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参与新建小区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监督物业服务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备案、公示及现场检查工作;
负责监督指导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相关资料文件、财务等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