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4-06-29 |
其他可享受政府补助类别的学生(包括低保、重残、特困和农村计生政策子女等)按照其实际类别选择,不需上传佐证材料;
不享受政府补助的普通在校学生请统一选择"普通在校学生"即可. 在参保工作结束后,学校会对接桂林市社保局给可享受政府补助的学生开具缴费凭据,便于其回资格证件发放地(或确认地)进行相关申请.
(四)如学生申请放弃投保,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辅导员充分宣传解释相关政策,并亲自与学生和家长确认学生是否已购买同类型医疗保险;
2、辅导员须征求学生家长的意见,家长同意学生不在校购买医保(自行保留联系记录);
3、辅导员要求学生当面签署《2019年度学生医保放弃投保确认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学院保留一份,上报学校一份). 完成以上确认后,辅导员角色登录资助系统在【学生保险管理】-【信息核对】-【确认核对信息】页面选择相应学生记录,点击【核对信息】进入信息核对页面,点击右下角【申请弃保】按钮进行操作.(注:【申请弃保】功能只限辅导员角色操作,学生角色无此权限.)操作完成后须将上报学校的《放弃投保确认书》以学院(部)为单位随本次参保信息确认材料一并上交.
(五)参保确认工作时间:11月16日-11月22日,请各学院(部)于11月22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分校区报送以下材料: 1.《广西师范大学(2018-2019学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学生信息核对表》(资助系统导出,纸质版一式一份,资助老师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保留"序号、姓名、性别、年级、专业、学号、学院、承保期限、金额、学生类型、参保人员类别、申请弃保、备注"即可,其他信息可删除) 2.建档立卡参保学生的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用《信息核对表》筛选【参保人员类别】得出)、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请标明学生姓名、学号、学院(部)、年级、专业,按照汇总表顺序整理排列) 3.申请弃保学生的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一份,用《信息核对表》筛选【申请弃保】得出)、《2019年度学生医保放弃投保确认书》(纸质版一式一份,按照汇总表顺序整理排列)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学生医保参保工作,目前学校属于代收代缴第三方,财务处缴费科不提供代收医保费用的发票,而桂林市社保局是按照学校集体单位来办理参保手续的,不提供针对学生个体的发票,如果学生有单独开具参保证明的需求,可分校区自行到我中心办理.(因2019年度参保手续未办理,目前仅能开具2018年度参保证明.)
(二)2019年度医保参保手续预计12月底可全部完成,成功参保后我中心会将参保名单导入资助系统-【学生保险管理】-【信息查询】处,便于学生、辅导员、学院、学校查阅.
(三)自2018年开始,学生医保可享受待遇时间与普通居民医保一致,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即不管新老生,现在缴纳的是2019年度医保,享受待遇时间为: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老生如有购买2018年度医保,则不存在中断期和等待期,新生入学前如在原就读高中或学校购买2018年度医保,则2018年9月1日-12月31日可继续按原参保地政策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情况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附件:
1、学生保险服务指南(2018年9月版)
2、2019年度学生医保放弃投保确认书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