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4-07-04 |
(2)项目部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周检)无施工员签名(含签名式样与现场公布式样明显不符);
(3)施工日志、混凝土施工记录等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4)监理工地例会记录连续2次无施工员签名(含签名式样与现场公布式样明显不符);
(5)无施工日志或施工日志中未记录混凝土浇筑时间或试件留置情况.
6 2 人员配备与履职 质量员被判定履职不到位的,扣3分. 检查项目部质量安全检查记录签到表、监理工地例会签到表、日巡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验收记录、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 有以下现象之一的,予以扣分:(1)评价检查时未到场且无合理解释的;
(2)项目部质量安全检查记录(周检)无质量员签名(含签名式样与现场公布式样明显不符);
(3)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等资料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4)监理工地例会记录连续2次无质量员签名(含签名式样与现场公布式样明显不符);
(5)质量员无日巡检记录或巡查记录内容与实际不符,有弄虚作假现象.
3 取样员被判定履职不到位的,扣3分. 检查现场取样管理、试件抽样和取样记录、取样和试验台帐、检测和试验报告. 有以下现象之一的,予以扣分:(1)材料取样数量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2)混凝土等试件取样过程中造假的;
(3)未建立检测和试验台帐的;
(4)履职资料中名字有代签现象的;
(5)试件未使用唯一性标识.
3 3 职责履行 法人公司未按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开展季度检查或检查内容不全的;
检查发现问题未闭合处理的;
无检查通报文件的,每缺一个季度扣2分. 对照现场,检查检查记录、整改通知、整改回复等资料. 有以下现象之一的,予以扣分:(1)缺季检记录;
(2)季检记录显示检查内容不全(内容应包括: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类管理人员质量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对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质量安全控制资料的收集及整理情况);
(3)未能提供季检整改闭合资料,无整改回复和复查记录;
(4)季检记录与现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严重不符;
(5)未能提供检查通报文件.
6 施工项目部未按未按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每周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周检). 检查检查记录、签到表等. 发现有连续2周的周检记录或签到表缺失现象的,予以扣分.
6 周检质量安全检查内容不全或检查发现问题未闭合处理的,每次扣1分. 检查周检记录及整改情况. 有以下现象之一的,予以扣分:(1)周检记录显示检查内容不全(内容应包括:项目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各类管理人员质量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对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质量安全控制资料的收集及整理情况);
(2)周检发现问题无闭合处理资料或现场实际未闭合处理;
(3)周检记录与现场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严重不符.
4 4 信息报送 工程开工后,未按要求通过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报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取样员)信息或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每发现1人扣1分. 登录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查阅项目信息. 登录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查实未按要求报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信息或报送信息与实际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