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4-07-06 |
三、招标文件的说明 7.招标文件 7.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8.2本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8.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8.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8.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8.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8.4.4事实依据;
8.4.5必要的法律依据;
8.4.6提出质疑的日期;
8.4.7 网上报名确认单 .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进行质疑的,其授权委托书上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8.4.8质疑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张薇 质疑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拒收到付) 质疑接收地址: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2019年5月3日以后联系地址变更为苏州市虎丘区锦峰路198号正和大厦4层. 质疑联系
电话:13776094014/(0512)68700399 8.5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 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系统中进行询问.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招标代理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信息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每一个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