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4-07-16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佳木斯庆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管材制品及建筑成品材料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 佳木斯庆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张宝良 联系人 阳光 通讯地址 佳木斯市桦川县桦西工业园区 联系电话

15904541968 传真邮政编码

154002 建设地点 佳木斯市桦川县桦西工业园区 立项审批部门 项目代码 2019-230826-30- 03-063495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C3034 防水建筑材料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59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000 总投资 (万元)

550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60.

5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1%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 产日期 2020年10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佳木斯庆隆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22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住所位于桦川县桦西工业园区,注册资本贰仟万圆整,营业期限为长期,经营范围为水泥制品加工;

水泥稳定土加工;

沥青混凝土加工;

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类目录》(2017年9月1日)及2018年修改单,该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清拌合站、干粉砂浆搅拌站 的 全部 类别,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开展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提交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主席令第32号)(2016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6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2016年11月7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7月1日施行);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2018年4月28日修正);

(9)《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5年5月1日施行,2015年4月17日修正);

(10)《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2015年);

(11)《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2018年4月16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国务院发布)(2017年10月1日施行);

(13)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订);

(1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5)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及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相关技术导则、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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