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4-08-01 |
改造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图斑编号44200069046)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村平顶,总面积62489.9平方米(6.25公顷),全部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顺星制鞋(中山)有限公司.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南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2018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该地块现用途为工业,为顺星制鞋(中山)有限公司自2006年11月开始使用.现有建筑面积99363.07平方米,容积率为1.5,年产值为100万元.
四、协议补偿情况 改造地块已完善用地手续,权利人:顺星制鞋(中山)有限公司,证号:中府国用(2006)第251015号,面积:62690.3平方米. 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于2019年3月与原土地使用权人签订了协议,约定土地收益补偿等事宜: 顺星制鞋(中山)有限公司地块纳入"三旧"改造的面积为62489.9平方米.其中符合公开出让条件49286.4平方米,按1.2倍基准地价补偿,该部分土地享受相应的土地出让收益分成;
纳入"三旧"改造但不符合公开出让条件13203.5平方米,包含道路面积4290.6平方米、绿化用地面积8912.9平方米.该部分土地按市场评估价进行收储、补偿,不享受土地出让收益分成;
3、剩余面积为200.4平方米(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纳入"三旧"改造范围,按照不动产权登记用途(工业)的基准地价的1.2倍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补偿.该部分土地不享受土地出让收益分成. 截止目前,该宗地的补偿等问题未引发纠纷,原土地使用权人对补偿也无不同意见.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中山市人民政府拟采用公开方式供地,由土地竞得人投入180000万元资金自行改造.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商住用地,建筑面积为157000平方米,容积率为2.
5、密度不高于30%、绿化率不低于38%、限高100米.改造后能实现1500余户家庭居住,并将引入优良的运营品牌完善幼儿园、教育机构、医疗/居家养老以及品牌商业配套. 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