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 2014-08-02 |
市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加快和推动发展,改善民生效果显著,群众反响热烈,称为 节能保暖工程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及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7号)等规定,2018年市级财政投入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专项资金10981.14万元,对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符合要求的改造项目进行奖励.其中,市级财政资金9870.00万元,中央财政结余资金1111.14万元.项目承担单位为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绩效目标 全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其中市级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完成改造400万平方米. 2.绩效完成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底,全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约531.70万平方米,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完成改造约456万平方米.绩效目标已完成.通过节能改造,按建筑采暖能耗每平方米下降约0.15吉焦估算,预计每年可节煤约2.7万吨(按1吨标煤发热量29.307吉焦计算,相当于每平方米节省标煤约5.118公斤.即:每完成节能改造1万平方米,可节省标煤约51.18吨.),减排二氧化碳约7.2万吨(根据2013年1月科技安全环保部发布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统计和计算方法(试行稿)》,计算方法主要采用 质量平衡法 , 得出:每燃烧1吨标准煤能够释放2.658吨CO2.也就是说,每节约1吨标煤就能够减排CO2 2.658吨.);
冬季室温提升3-5度,夏季降低2-3度,室内冬暖夏凉,居住舒适;
解决了墙屋面发霉长毛等质量通病,城市街区环境更加洁美. 3.经验和做法 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高效有序推进节能改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创新采用 先干后奖 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引入社会资本投资改造,有效降低了财政当期投入压力,扩大了实施规模.在工作推进中,按照 市区联动,属地管理 原则,进一步理顺了市级和区级管理体系.市建设、财政等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市级计划制定、预算编制、市级财政资金落实、统筹协调等工作;
各区市政府作为本辖区节能改造的组织管理主体,具体负责改造范围确认、组织实施、过程监管、本级财政资金落实等各项工作. 4.存在问题及建议 专项资金有效发挥了激励和吸附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我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市场,取得了明显的提速增效、改善民生作用,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显著.综合考虑我市非节能建筑存量大、居民需求迫切等实际,建议按照普惠原则,进一步加大工作投入,全面覆盖群众需求,及早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宜居幸福水平. 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8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1.《青岛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8〕1号)安排预算数9870万元. 2.财政部《关于下达节能减排资金用于清算北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改造奖励资金的通知》(财建〔2017〕389号)结余资金1111.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