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4-08-02 |
二、农、林、牧、渔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报告书项目. 水库:总库容500万立方米及以上,1000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
三、地质勘查 基础地质勘查、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地质勘查(包括勘探活动).
四、轻工纺织化纤 酶制剂、酵母:全部. 酿造:全部. 味精:全部. 柠檬酸:全部. 制糖(糖制品加工):报告书项目. 粮食及饲料加工:报告书项目. 屠宰:报告书项目. 轮胎、橡胶:轮胎制造及橡胶加工项目.
五、化工石化医药 化工:除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厅审批外的全部项目. 医药:各种中药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单纯药品分装、复配的项目(不含化学制药工艺). 基因技术:转基因技术推广应用、物种引进等高新技术项目.
六、冶金机电 铁合金:全部(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除外).
七、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全部. 陶瓷制品:全部.
八、社会事业 涉及三级、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的项目. 赛车场项目.
九、城建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蒸煮类项目. 生活垃圾集中填埋处置项目. 仓储(不含油库、气库、煤炭储存):报告书项目.
十、固废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集中处置项目. 十
一、核与辐射 110千伏交流项目. 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
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项目. 十
二、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 列入国家相关规划的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附件2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 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
一、农业水利 水库: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项目外,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项目;
涉及跨市(州)的项目. 其他水事工程: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项目外,涉及跨市(州)的项目.
二、能源 水电站: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项目外,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上或水库总库容100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项目;
涉及跨市(州)的项目. 抽水蓄能电站:全部. 火电站:全部. 热电站:抽凝式燃煤热电项目. 生物质焚烧及发电:全部. 电网工程:220千伏及以上交流项目;
涉及跨市(州)110千伏以上交流项目;
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项目. 煤炭: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外的国家规划矿区内的项目. 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全部. 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新建接收储运能力300万吨以下的项目. 输油管网(不含油田集输管网):涉及跨市(州)的项目. 输气管网(不含油气田集输管网):涉及跨市(州)的项目. 炼油: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的项目. 天然气(含煤层气、页岩气)开采(含勘探):全部.
三、交通运输 铁路: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项目外,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规划核准的项目;
涉及跨市(州)的项目. 公路:高速公路项目;
涉及跨市(州)项目. 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跨大江大河(现状或规划为一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现状或规划通航河段上(四级及以上通航段)的项目;
涉及跨市(州)的项目. 集装箱专用码头:全部. 内河航运:涉及跨市(州)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以下航电枢纽项目. 民航: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项目外的项目.
四、原材料、石化 稀土、铁矿、有色金属矿山开发:除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项目外的项目. 石化、煤化工: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批准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核准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