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4-08-03 |
6、禁止将幼儿活动用房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7、禁止在班级活动单元内搭建阁楼或夹层作寝室.
8、禁止将厨房设在幼儿活动用房的下部.
9、禁止批准设置安防条件达不到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新建、新申办幼儿园.
10、禁止体罚或变相损害幼儿的身体健康.
11、禁止限制或禁锢幼儿的身体发育,禁止擅自喂食药物或不健康的食物. 义务教育禁令
一、保障学生平等权益
1、禁止各类学校不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提前招生、提前录取;
2、禁止民办学校不按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的招生方案招生;
3、禁止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4、禁止以高额物质奖励、升学率、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5、禁止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和升学考试;
6、禁止将竞赛、挂牌、命名、表彰活动的获奖结果和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或参考;
7、禁止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8、禁止任何学校通过统一笔试或者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
9、禁止任何学校通过自办培训班或与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合作选拔和特殊培养学生;
10、禁止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11、禁止在执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之外随意提高随迁子女入学门槛;
12、禁止以任何形式分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特色班;
13、禁止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换;
14、禁止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
15、禁止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16、禁止以招收特长生的名义跨区域招收择校生.
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禁止超课时组织学生集中学习,小学、初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
2、禁止超过规定布置作业,小学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时间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
3、禁止占用学生睡眠时间,家校协作保证小学、初中学生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
4、禁止随意减少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课时,确保开齐开足音乐课、美术课、体育、书法课等课程;
5、禁止拔高教学要求;
6、禁止加快教学进度;
7、禁止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
8、禁止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9、禁止随意占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间;
10、禁止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
11、禁止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12、禁止对学校和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
13、禁止对学生成绩进行公开排名,要实行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
14、禁止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和给学生贴上 心理疾病 标签;
15、禁止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禁止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禁止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3、禁止借家访名义向学生家长提出私人要求;
4、禁止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